海星高中『行政單位』最新公告
如有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請依時間提出申請
【發佈時間】:
2021-12-13 00:04:10
【人氣指數】:
13 【主辦單位】: 教務處
    如有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擬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6條或第17
條規定與本校合作者,請於111年12月31日(星期五)
前,檢具合作計畫至教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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