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高中『獎助學金』最新公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
【發佈時間】:
2015-08-31 10:50:33
【人氣指數】:
68 【主辦單位】: 國中部
    1.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一)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低收入戶。
(二)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中低收入戶。
(三)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
(四)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
2.榮民前配偶(不具榮民身分),其戶籍已記載榮民子女監護權歸屬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3、午餐補助金核發標準為每日新臺幣幣五十元,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
4、申請期限為104年9月15至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5、申請人(榮民或榮民遺眷)請於期限內檢具相關資料,逕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申請。
6、本案相關疑問可逕洽花蓮縣榮民服務處承辦人李明煌先生(電話:03-8362696),服務處地址:花蓮市菁華街6之1號(花女宿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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