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高中『行政單位』最新公告
107學年度「第19屆海星文學獎」徵文比賽
【發佈時間】:
2019-01-14 16:37:18
【人氣指數】:
411 【主辦單位】: 學務處
    一、主旨:為鼓勵學生進行文學創作、提供文學發表園地,特舉辦此活動。
二、參加組別:高中一、二、三年級組、國中組。
三、比賽項目:共分為三組,每人每項限投一篇
 (1)新詩類:30行以內
 (2)散文類:2000字以內
 (3)短篇小說類:5000字以內
四、比賽主題:不拘,請發揮個人文學專才及創意。
五、主辦單位:海星中學學務處。
  承辦單位:國文科教研會。
  聯 絡 人:各國文科老師。
六、收件:即日起至108年3月25日(一)止。
七、收件窗口:學務處訓育組、國中部活動組(或交由各班國文教師)。
八、成績公佈:暫定108年4月19日(五)。
九、評審:聘請國文老師擔任評審:
 國中部:每類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
 高中部:各年級組,每類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
十、獎勵:
 (1)第一名:一名(頒獎狀乙張)。
 (2)第二名:一名(頒獎狀乙張)。
 (3)第三名:一名(頒獎狀乙張)。
 (4)佳作若干名(各頒獎狀乙張)。
 (5)若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委員會決議,部分獎項得以從缺。
 (6)得獎作品擇優刊登於107學年度「2019海韻晨星」。
十一、應徵稿件注意事項:
 (1)繳交作品時,請繳交電子檔及紙本。(電子檔請參考附件格式)
 (2)電子檔名請註記:海星文學獎-○○類-班級-姓名-題目。
例如:海星文學獎-新詩組-普一忠-王小明-我的志願)
<檔名、繕打格式未正確者恕不收件>
 (3)得獎作品,如有抄襲或冒名頂替等違規事項者,一經察覺,除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回該獎項獎勵外,並依校規處分。
十二、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經 校長核示後修訂。

【附件檔案】: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