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高中『行政單位』最新公告
107學年度第2學期 學期補考申請辦法
【發佈時間】:
2019-07-08 09:23:32
【人氣指數】:
219 【主辦單位】: 教務處
    一、總平均成績(含智育及實習)計算方式為:
科目(單元)× 學分數 ÷ 總學分數。

二、學生最低之畢業總學分數為一百六十學分,不及格者須重補修。

三、申請對象:凡學科學期總成績未達及格標準,欲申請補考的同學。

  學期總成績及格標準:
  1.一、二、三年級學生(一般生) 60分以上為及格。
  2.一年級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40分以上為及格。
  3.二年級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50分以上為及格。

四、申請日期:108/07/10(三) 至 108/07/15(一) 止。

五、申請網址:請連結下方網址(學校首頁 / 校務系統 / 學生記錄系統)

六、補考日期:108年07月19日(五)上午08:10 ~ 12:00

七、注意事項:
  1.未完成線上申請者不得參加補考。
  2.此系統不支援手機登錄,上網登錄務必於【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登錄申請。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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