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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15203號與109年2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16498號文辦理。
2.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教育部提供在陸、港、澳之臺生於疫情期間在臺學習銜接措施如下: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如規劃於學期中返臺銜接學習,得向學校提出申請隨班附讀,由學校協助安排學習及生活輔導措施。學生原在大陸或港澳就讀學校,如符合大陸或港澳學歷採認相關規定,可逕自參加國內各校轉學考試,其轉學併入暑假轉學管道辦理。另學生入學後,在原就讀學校所修讀之學分,如符合前述學歷採認相關規定,其學分抵免方式由各校認定。
(二)至於國中小教育階段學生,如規劃於學期中短暫返臺銜接學習,得於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學校,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如為總量管制或額滿學校,地方政府可採外加名額方式辦理,每班以外加1人為原則。學生如擬轉入國內學校就讀,則依據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及地方政府現行機制辦理,各校可採認足資佐證其現在年級之相關文件或進行施測,以編入適當年級。
3.相關費用與其他疑義,請洽本校註冊組。電話:03-8242560、03-8242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