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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案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案採購標的為:工程。
三、 本案預算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四、 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報價單。
五、 領標:
(一)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下午四時。
(二)領標方式:請至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總務處領取標單(限上班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地址為97143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新路36號,聯絡電話(03) 8242580。
六、 投標:
(一)投標截止日:民國109年03月31日(星期二)下午四時。
七、 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07個日曆天止。
八、 開標時間及地點:民國109年04月7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97143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新路36號,校長室會議室或本校指定之地點。
九、 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至多二人。
十、 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十一、 決標原則:總價決標,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十二、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七日內辦理簽約手續,如得標廠商未依期限完成簽約,取消其得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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