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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來臨,許多青少年為了增加職場經驗及賺取零用錢,每年此時有近7萬青少年加入打工行列,但多數青少年為第一次求職,在缺乏危機意識及對自身權益不瞭解的狀況下,容易誤入陷阱。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之少年或兒童工作,未滿16歲之人打工應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而且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另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也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業、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場所,也不可以在上述場所工作。
青少年在求職時,除應注意求職場所與年齡的相關規定外,更應考量人身安全,如報紙上廣告曖昧,語焉不詳,無正式公司名稱、標榜可月入數萬元高薪或誘以升等、高職位,保證就業等可能都是求職陷阱。在此呼籲青少年朋友,暑假前往打工求職面試時,應請家人陪同應徵,注意工作時間是否過晚及地點是否過於偏僻;如果無法結伴而行,至少要將自己的行蹤告知家人,以維自身安全。
最後,青少年暑期打工,要注意「停、看、聽」,並掌握以下之「七不原則」,讓我們做個快樂的暑假打工族喔﹗
一、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
二、不購買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產品。
三、不應求職公司要求而當場辦理任何信用卡。
四、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
五、證件隨身攜帶,不交給求職公司。
六、不飲用酒類及不明飲料、食物。
七、不非法打工。
打工求職陷阱多,應充分瞭解求職相關資訊,避免誤觸法網或使自身權益受損,若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或各區少年輔導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