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高中『獎助學金』最新公告
澎湖縣109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時間】:
2020-09-17 23:31:23
【人氣指數】:
27 【主辦單位】: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二)申請條件
高中職學業成績:高中為七十五分、高職為八十分。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前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
3.設籍本縣之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及本府專案核准為經濟弱勢之家庭證明(非上述因素者免送)各乙份送本府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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