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高中『行政單位』最新公告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修正版,注意事項詳如附件加粗紅字。
【發佈時間】:
2020-09-18 07:28:51
【人氣指數】:
116 【主辦單位】: 學務處
    詳閱附件,
紅字部分摘錄如下:

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 各校參賽員一律先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art.hlc.edu.tw)。報名時間自 109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8 時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16 時止。
四、 各校競賽員未於上開期限內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及送件作業者,視同不參加是項競賽,並將依相關規定核處。

報名資格與評審
一、 參加對象:本縣轄內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
二、 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分散式美術班、實驗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班等),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
六、 書法類比賽方式:取得決賽代表權者,須依承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日
期預定為 109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0 時,假中原國小(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 531 號)辦理。

注意事項:
四、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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