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高中『獎助學金』最新公告
2020年下半年『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校內10/9截止)
【發佈時間】:
2020-09-22 16:27:52
【人氣指數】:
40 【主辦單位】: 教務處
    一、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08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08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08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間:2020年9月16日~2020年10月13日。

(二)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日間部及進修部合併計算),需經本基金會審核合格後依排名發放(最終發放名額依本會核定為準)。

四、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請至官方網站下載):

(一)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109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戳章)或在學證明。

(二)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三) 108學年度下學期之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四)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

(五)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六)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

(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

【附件檔案】:

【相關連結】: